我們在黑暗中並肩而行,走在各自的朝聖路上,無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壹個聖地,因為我們無法向別人甚至向自己說清心中的聖地究竟是怎樣的。然而,同樣的朝聖熱情使我們相信,也許存在著同壹個聖地。作為有靈魂的存在物,人的偉大和悲壯盡在於此了。——周國平 《靈魂只能獨行》

“妳覺得妳壹天中什麽時候,最快樂?”——這是我高中時寫在日記本扉頁上的壹句話,緊跟著這句話的是隨手畫的壹個笑臉。

我看著這句簡單的話,思考了很久,我似乎很久沒有有過“天天都能感到快樂”的經歷了。大部分的時間,我不過是面無表情地回到家,躺在床上,對著網絡上奇怪的言論皺眉頭,可以說,我大部分時間都在“平靜與憤怒之間保持距離”,所謂“快樂”就只是抽空哈兩口氣,然後遺忘,繼續呼吸。這就是日常。

但是若要問我,“妳最喜歡壹天中的什麽時候?”,那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告訴妳——我喜歡黃昏。

那是壹天中最美麗的時刻,沒有旭日初升的耀眼,沒有烈日當空的炙熱。日落之際,它依舊散發著燦爛的陽光,但卻不再抗拒人們的目光,它溫和,又陰涼,且平靜。

當落日余暉穿過悠長的古巷,當古樸的老屋中飄出陣陣飯香,拐角處的老夫婦背對著陽光坐在門口,放學的孩童在石板路上靜靜地走著,五洞橋旁的垂釣者不知道已經坐了多久。偶然間,壹只叫不出品種的鳥掠過了我的頭頂,目光不由地追隨著它的身影而去,它那被金色陽光暈染的羽毛格外神聖。

我是壹個喜歡散步的人,我喜歡身體與靈魂同時在路上的感覺。

站在公園門口的天橋上,眺望著遠方的日落,哪怕視線所及之處無不是建築及山峰,我仍能看到那抹余暉。若是天氣好,順手拍張照,上傳——人活著,得有儀式感,是吧。

也並不是每天的日落都是金色,這也是我喜歡黃昏的另壹個原因,它多變,但始終美麗。小時候,曾被窗外粉色的世界所震撼,卻壹直搞不清原因,只曉得這是在太陽離別之時才會發生的事情。現如今,我依舊不懂原因,但是我也並不想去理解。紫色、紅色、藍色,這是其余時間都不可能見到的世界,我只要知道它會發生就可以了。

當我走在公園裏時,我的精神卻始終在山的那邊。黃昏之所以吸引我,也是因為它的“短暫”。無法長久保留的東西總能引起人們更多的欣賞,曇花如此,黃昏亦是如此。我得始終保持它在我的感受之下,我得好好地享受這每天都會發生的“奇跡”。

走路的時候,不要總是低著頭,多看看天空。雲作為最接近太陽的存在之壹,總能讓黃昏的精彩更甚為之。諒我始終不知如何該用文字去描述“雲與日落”的藝術感和神聖感,我能賦予文字的只有經歷和感情,遠遠不及大自然的“恢弘壯闊”,通俗的來說,就是妳看小熒幕2D電影和看IMAX3D電影的差別。那種只屬於自然的“氣勢”,是我欣賞過的所有作品中都表現不出來的,而黃昏作為壹天中所有光芒的沈澱,其淡然的厚重和平和的威嚴,只有真正去融入了才能深切體會的。

西邊的金與東邊的紫,告別日落,夜晚在悄然無息中突然來臨,太陽伴隨著聖歌退場,此時的世界只有屬於黑色的寂靜。

走在回家的路上,路旁來往的汽車總是閃到我的眼睛,橫沖直撞的電瓶車似乎根本等不了紅燈的最後三秒,遛狗的路人把狗屎忘在了地磚上,無業遊民聚在墻角的煙熏得我惡心。

站在十字路口,把歌單從“散步”切換至“搖滾”,這是我對夜晚的尊重,是對黃昏遺存的尊重。我所告別的黃昏,終究會成為我討厭的正午。黑夜會保存著我每日的“平靜與憤怒”,這是它應該做的。

躺在床上,新的壹天,步履不停,新的日升日落。

唯有黃昏,包羅萬象,卻平易近人,若我非說我喜歡的是“黃昏”,不如說我喜歡的是“帶著信仰行走時的孤獨感和充實感”。

至於我心中的聖地在哪,我也仍在尋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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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樱花飞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